搬進新家的第三天,紙箱還堆在客廳像一座座小山。阿哲把最後一箱浴室用品倒在地上,塑膠瓶罐滾了滿地,其中一瓶白色瓶身、標籤被水氣泡到只剩半截的玩意兒,滾到小晴腳邊停了下來。她撿起來翻到背面,字跡糊成一片,只看得出幾個日文字母的殘影。
「這是什麼?」小晴把瓶子舉高,對著浴室的燈看。阿哲探頭過來,表情先是茫然,接著出現一種很微妙的心虛——那種心虛不是做了壞事,而是「我好像知道,但我不想先說」的心虛。他伸手要拿,小晴把手縮回去。「你先說。」「我哪知道,可能是洗髮精吧。」「洗髮精會寫成這樣?」「可能是沐浴乳。」「瓶口是壓頭,你覺得沐浴乳會用這種小瓶子裝?」
小晴把瓶子放在洗手台上,退後一步,像在審視一件證物。她說,這瓶東西是從阿哲婚前那間套房的浴室櫃深處挖出來的,跟一堆過期的刮鬍泡、乾掉的洗面乳放在一起。阿哲說那是前室友留下的,他根本沒動過。小晴說,前室友都搬走兩年了。阿哲說,那可能是他自己買的,但買了沒用。小晴說,沒用為什麼要買。阿哲說,男人買東西有時候不需要理由。小晴說,這句話本身就很需要理由。
兩人就這樣在浴室門口站了五分鐘,箱子裡的東西一件都沒歸位。小晴的原則是:搬家最忌諱把來路不明的東西直接收進新櫃子,尤其是標示不清、又放在浴室這種地方的瓶瓶罐罐。阿哲的原則是:既然都要丟了,何必追究它是什麼。兩個原則聽起來都很有道理,但放在一起就是吵不完。
小晴後來乾脆拿出手機,把瓶身上還看得見的幾個字打進搜尋欄。她一邊打一邊念出來,阿哲在旁邊越聽越不對勁,最後忍不住說:「妳這樣查,查得到才有鬼。」小晴頭也不抬:「那你說啊。」阿哲沉默了三秒,說:「我記得它好像是……一種持久液。」空氣安靜了一下。小晴慢慢轉過頭:「你剛剛不是說可能是洗髮精?」阿哲說:「我現在想起來了。」小晴說:「你剛剛還說買了沒用。」阿哲說:「我現在也想起來了,好像有用過一次。」小晴把瓶子放回洗手台,雙手抱胸。
這就是那個經典的時刻:不是因為瓶子裡裝了什麼而生氣,而是因為有人先說了「不知道」,後來又變成「想起來了」。小晴覺得自己被當成三歲小孩,阿哲覺得自己只是怕麻煩。兩個人其實都在意同一件事——這瓶東西到底該不該留在新家——但話一出口就變成在爭誰記性比較好。
為了不讓這件事變成搬家第一週的陰影,小晴提議:不要猜,直接查清楚。她打開筆電,把瓶身上的殘字、壓頭樣式、瓶身高度一項一項輸入,先確認這類產品在台灣通常怎麼標示、有沒有中文標籤、保存期限印在哪裡。阿哲坐在旁邊,一開始還想滑手機,後來也湊過來看。他們發現,網路上關於這類產品的討論很多,但真正能對上這瓶東西的線索很少,因為標籤已經爛到看不出批號。小晴說,那就當作查不到,不確定來源的東西不要留。阿哲點頭,但又補了一句:「那如果它其實是2H2D持久液呢?」小晴愣了一下,說:「就算真的是,標籤都爛成這樣,你也不知道它放多久了。」這句話讓阿哲閉嘴了。
他們後來做了一件很務實的事:把瓶子裝進夾鏈袋,沒有直接丟進一般垃圾,而是先擱在陽台的通風處,打算隔天拿去社區的藥局問問看。小晴說,不是要問「這瓶還能不能用」,而是要問「這種東西通常怎麼辨識、該怎麼處理」。她還特地把阿哲平常吃的保健食品、擦的藥膏全部列成一張清單,說以後去藥局或診所,就把清單帶著,讓專業的人一次看完整。阿哲笑她小題大作,小晴回他:「你連一瓶自己的東西都說不清楚,我當然要小題大作。」
隔天下午,他們真的去了社區藥局。藥師戴著口罩,隔著櫃檯把夾鏈袋拿起來看了看,說標籤無法辨識就沒辦法確認內容物,也不建議繼續使用或拿來塗抹。藥師沒有多說什麼,只提醒他們,這類產品如果涉及藥品成分,包裝上應該要有清楚的許可證字號與中文標示,來源不明的就不要留。小晴把那張清單遞過去,藥師一項一項看,問了幾個問題,最後說有幾項可以再跟原本開立的醫師確認。阿哲在旁邊聽得很認真,回家的路上難得沒頂嘴。
回到家,小晴把浴室櫃重新擦過一遍,把要留的東西排好,那瓶白色瓶子則放在回收袋旁邊,等分類日再處理。阿哲靠在門框上看她,說:「所以我們吵那一架,到底是為了什麼?」小晴把抹布擰乾,回他:「為了讓你以後買東西把標籤留好。」阿哲說:「那如果下次我又買了類似的東西呢?」小晴說:「那就先拍照,存在雲端,標籤、批號、日期都拍。你拍得夠清楚,我就不用猜。」阿哲想了想,說這個方法可以。小晴又補一句:「還有,不要再說『可能是洗髮精』。」阿哲笑了,說好。
新家的浴室櫃最後只留下他們真的會用的東西:兩條毛巾、一罐洗髮精、一罐沐浴乳、兩支牙刷。空間變得很空,反而讓小晴覺得舒服。她說,搬家最麻煩的不是把東西搬過來,而是把不確定的東西擋在門外。阿哲這次沒反駁,只把那張清單貼在冰箱上,說以後去藥局就帶著。兩個人為了那瓶標示模糊的東西吵了一架,最後卻換來一個更清楚的收納規則,這大概是他們搬進新家之後,第一個一起學會的生活習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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